设计和管理的博弈·续
发表于 2008年03月15日 10:40 AM @ 分类:用户体验及交互设计
前两天写的设计和管理的博弈,并没有得到我所期望的讨论。不过都说了是一场博弈,那么本就没有什么标准答案。
回到我们的话题上:“产品设计,首先满足自己”,这是正确的吗?
在上一篇文章的回复中,大部分人认为如果产品设计的目标人群和自己差不多的时候,那么为自己而设计并不是毫无道理。我写下我的想法,并不期望得到所有人认可 :)
37Signals 的 Jason 和 David 是领导者,是成功的领导者。领导者的作用是什么?a. 任何的决定权;b. 管理和协调。也就是说领导者可以让整个团队成为一个整体,朝一致的方向努力。所以虽然那句话(“我只为我设计”)是 David 说出来的,但很明显这也代表了团队里面的所有人(本来人也不多)。这是我的猜测,但我不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他们不会如此成功。
似乎有些扯远了。我提到领导者,是想让纠正这样一个误解:“他们是管理人员,他们才这么认为,他们的设计师一定不会这么想”。(实际上 Jason 和 David 既是裁判,又是球员。哦,让我想起了朱骏。)
正由于他们是一个小公司(人员规模上),意见容易得到统一。
“我只为我设计”,从管理角度讲,是好方法。我认为最核心的一点:如果你是为你自己而设计,你将会更快、更好的把产品做好,并且不断优化而做到极致。而不是把时间花在揣测别人的想法上。单这一点,从团队整体收益上讲,就不可估量。
领导者花了多少心思,让团队成员们踏踏实实工作,让设计师好好设计。不就是想营造一个:“这是我的产品、我的事业”,这样的感觉么。
但是,转折一下,若抛开职权之不平等,要让一个人以“我只为我设计”去说服 10 人以上团队,已经很困难了并且没有效率了。这时候采纳 UCD 这样的第三方方法,来的更有效一些。
我的观点已经表达出来了,就不多说了,借用 Jason 在回复 Norman 的文章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
We don’t think our way is the only way. (言下之意就是:我走我的路并且成功了。如果你非认为你是正确的,请以你的方法做一个 37Signals 出来再说。)
PS. “我只为我设计” 在设计上是旁门左道,有可能让你很成功,也会让你走火入魔。

评论
其实很多设计师也是打着UCD的旗号给自己设计。
2008年03月15日 17:25
更像一场设计艺术化与设计产业化的博弈,我想......
2008年03月15日 21:40
其实我觉得没有不算特别大的争议。Norman说的话,是范例,37signals的是个例。
Norman强调的是设计师要有感受使用者的能力,不能自己想怎么样设计就怎么设计,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像那种老板一厢情愿的为设计方案拍板的事情还少么?偏偏37signals说了些反对用户,不在乎用户怎么想的话。。。
37signals成功的个例在于他们的目标用户群的特征跟他们这几个开发者自己是很契合的,所以说到simpathetic to the user, 他们太了解跟自己相似的这群用户了。。可是要让37signals给与他们自己差别很大的用户群设计,比如给某群孩子们设计,那要再这么讲,就难怪Norman会说他们态度傲慢了。
2008年03月17日 14:52
到底我们设计的时候是需要“主观”还是 “客观”
“走自己的路,不管别人”还是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这确实是个问题
2008年03月21日 14:04